重庆市住建委发出紧急通知:公共区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

02.02.2020  15:51

2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将物业区域疫情防控纳入社区治理和防控体系。

通知》要求,在物业小区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专用收集桶等,公共区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

将物业区域疫情防控纳入社区治理

通知》明确,将物业区域疫情防控纳入社区治理和防控体系。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社区治理和防控体系,服从街道社区统一安排、适时统一调度指挥,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协助所在社区做好住户排查工作,对来访人员要逐一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其身份信息、来源地、到访意图、联系方式等,并报告所在社区。

物业企业应在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在物业小区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专用收集桶等,引导居民严格按要求将废弃口罩丢弃指定位置。疑似或确诊病例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按要求配合社区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处置。

体温超过37.3℃及时报告属地社区

通知》要求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联防联控。

强化物业小区人员和车辆登记管理。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的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符合防疫规定后方可进入。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所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应拒绝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并及时报告属地社区,协助就医就诊。

加大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空间和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公共区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清洁消毒的范围应包括门卫室、入户大堂、电梯厅、电梯轿厢、楼道、楼梯间、物业管理用房、卫生间、停车场(棚)、垃圾房(箱)、活动室、食堂等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包括公共区域的台面、按键、扶手、把手、开关、水龙头、坐便器、座椅等进出人员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其应根据使用接触情况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强化电梯使用安全,建立电梯巡查和消毒记录,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采取局部消毒和全面消毒交替进行的方式,提高电梯消毒频次。

对电梯按键面板的消毒,应当用干净抹布沾取消毒液后擦拭,避免过量使用消毒液造成电子元器件故障;轿厢内安装有通风风扇的,应当保持通风风扇长期开启,轿厢内没有安装通风风扇的,应当结合消毒工作定期打开轿厢门进行通风换气。

工作未落实的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加强督查,切实落实属地防控责任。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统筹安排、加强指导和检查,切实将物业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治理和防控体系,全力配合属地政府切实落实防控责任。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未落实的进行督促整改,严肃追责。

同时,各区县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及情况,应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委物业处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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