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作出区域首例按日计罚行政处罚

23.06.2015  14:47

近日,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綦江区环保局按日计罚罚款20万元,这是綦江区单次处罚金额最高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该区第一例按日计罚的行政处罚案件。

2015年2月27日,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外排废水超标。綦江区环保局于3月12日向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3月16日,綦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仍未正常运行导致外排废水超标。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6月16日,綦江区环保局根据新《环境保护法》“按日续处罚”之规定,对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6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5万元罚款,共计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