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四措施”深化环境行政执法

26.04.2018  17:43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綦江区环境保护局采取四项措施深化行政执法。

  一是定制度。制定《重庆市綦江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对办案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使案件办理更加精细、更加严谨。二是建机制。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环境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累计移送14件。三是重监管。制定《2018年綦江区环境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四是严执法。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已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4起,实施行政拘留3起,处罚总金额210.3万元,对违法者形成了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