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强化三项管理防范校园暴力

18.03.2016  17:51

 

第一,强化分级管理,明晰防范责任。一是 成立区级层面校园及周边公共安全专项治理小组,由区公安局牵头,相关街镇、区教委和学校协助,治理学校门口和学生上放学路上的公共安全隐患。 二是 构建教育系统安全四级管理模式。区教委设安保科统筹,学区设安全保障岗位, 500人以上的学校设安保处,班级设学生安全委员。 三是 实行校园区域安全责任挂牌,明晰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做到责任公开,倒查有据。

第二,强化协同管理,突出信息预警。一是 区公安局、区教委、区保安公司成立区校园保安联合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518名校园保安开展防范校园暴力的培训,及时发现处理校园不安全事件。 二是 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组成近3000名班级层面、路队放学层面的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每学年开展2次培训,对提供有价值安全信息的学生及时予以奖励。 三是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区公安局校保支队牵头20个镇街派出所,及时通报涉校涉师生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置涉校涉师生的治安事件。

第三,强化教育管理,细化防范措施。一是 把握教育的关键节点。每学年初针对新生集中开展防范校园暴力的专题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强化教育管理措施,引导学生排解疏导既有矛盾。 二是 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对寄宿学生每月开展一次收缴管制刀具(含危险物品)的活动,对问题学生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和结对帮扶措施。 三是 细化预防性侵工作措施。细化校内管理师生谈话、辅导制度;细化“校中村”管理,每学期初由当地居委会牵头,学校与派出所配合,清理“校中村”人员,并开展针对性法制教育。规范社会资助管理,明确校外社会机构资助前,必须征得区教委资助中心同意;有关机构和人员不得单独与受资助的留守女童见面;到留守女童家里须征得学校同意,资助钱物由学校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