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综合施策切实规范培训机构管理

13.10.2017  15:00

   

一是强化监管力度,落实管理体制。区教委对区内审批设立的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监管,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17所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对未通过审核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推行“培训机构五项严禁”,即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小升初”相关测试、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跨校区培训杯赛、严禁以任何形式对接中小学校开展培训或测查、严禁公布本机构培训学员任何性质的成绩、严禁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及家长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  

二是健全联会制度,发挥“五大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联动体系,2015年至今共开展寒、暑期培训机构集中整治24次;责令停业整改具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3家,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2家,并登记录入培训机构“黑名单”;严肃查处公办学校教师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课17人。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维权渠道畅通。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有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培训机构3家;2015年至今向家长印发《民办培训机构消费注意事项》38万余份,通过綦江教育“两微一端”发送相关报道65条;建立“学校-督导责任区-教委”三级检查体系,施行学校定期自查、督导责任区监管、区教委不定期抽查;设立全天候维权投诉电话,截止目前共接到维权投诉电话53个。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区域品牌。认真落实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65号)文件精神,已引进区外办学实力雄厚、社会信誉度高的校外培训机构6家,扶持区内办学设施完善、富有创新意识的校外培训机构4家,通过培训机构帮扶交流、结对共营等方式塑造本区域校外培训优质品牌,示范带动全区校外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