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

13.06.2016  16:47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綦江法院充分发挥和延伸司法职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是妥善处理破产案件。建立司法与行政协调联动机制,与区经信委、国资委、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共商破产重整、破产清算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配合政府做好相关工作。相对固定合议庭成员,确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法官组成破产案件合议庭,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案件,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创造条件。

  二是依法灵活开展保全工作。坚持差异化处置思路,在采取诉讼保全和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或者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维持市场经济主体的经营稳定。

  三是积极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落实园区审务联络室制度,建立园区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开展常态化审务联络服务。深入园区开展调研、专题讲座,讲解园区企业关注的买卖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困惑,着力防范和化解园区企业市场风险。2015年以来,到铝产业园区、松藻煤电园区、关坝煤电化工业园区等地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20余次,举办专题法律讲座10余次。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