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06.04.2017  19:27
  2016年以来,綦江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建立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效稳步提高,被表彰为全市审判工作先进法院。

  一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审判工作评估办法和评估体系,加强质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分析运用。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健全审判态势整体研判机制,把握审判工作运行形势,定期或专项深度分析审判态势,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执法办案。安排资深法官负责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督促及时整改。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台账,督促各业务部门落实案件责任人,制定清积方案,督促化解长期未结案件。

  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制定《独任庭、合议庭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职责,确保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职责实施办法》,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行为,实行监督、管理活动文书全程留痕和入卷归档,防止监督、管理权越界侵蚀审判权。制定《瑕疵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违法审判责任认定与追究实施办法》,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追究审判责任。

  三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保证案件质量。坚持日常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对案件质量反映出的某些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查,强化评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沟通,及时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提升办案质量。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业务部门年度工作评估,记入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个人工作业绩档案。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