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09.10.2015  13:26
  綦江法院坚持依法履行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平安建设。2011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4776件,在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中加强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推进法治思维、理念和知识不断深入人心。

  一是刑事犯罪有效惩治。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26件,判决罪犯3836人。依法严惩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该类案件1196件,判处罪犯1742人。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2件,判处罪犯94人。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探索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辅导,积极开展庭前、庭审和判后帮教,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07人。积极参与“夏秋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制定《非法证据排除操作方法》,建立庭前会议制度,严格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出庭穿囚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在惩治犯罪中实现普法目标。

  二是经济纠纷妥善化解。主动适应、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合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出台《“审务进园区”活动实施细则》,设立2个园区审务室、3个巡回法庭,畅通与园区沟通联络机制,主动开展园区法律咨询和指导,为园区企业职工讲解法律知识。统筹兼顾破产企业、职工和债权人利益,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公司解散和股权转让等案件,助推经济结构调整。与区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合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创新工作方法,灵活运用司法手段,妥善处理涉企业案件,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和利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稳妥开展执行拆迁拆除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司法应对,及时发出司法建议10件。

  三是民生民权着力保障。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924件,解决诉讼标的14.42亿元,执行案件7352件,执结标的4.03亿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建立“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执行兑现。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公开曝光“老赖”1760余人次。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特困群体司法救助规定》,发放执行救助金317.11万元,对经济确有困难案件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138.84万元。与司法行政、妇联、保监等部门共建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指导、支持人民调解,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四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发挥行政审判官民关系“调节器、减压阀”作用,重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26件。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机制,落实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工作。严把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关,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607件,准予强制执行1368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涉诉信访依法化解。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建立完善诉访争议确认、终结案件移交机制。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办理信访案件24件,方便信访人向上级法院“面对面”表达诉求。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有理推定”,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法官赶场”,加强心理疏导,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11年以来,接待群众来访 1047人次,处理来信836件次,涉诉信访总量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