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被命名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15.01.2015  15:51
  1月12日,綦江区委法建办作出《关于命名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的决定》,綦江法院被命名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2014年,綦江法院按照区委法建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五百” 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健全了院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法制培训、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制理论考试等制度。组织干警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组织干警参加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二是严格公正高效司法。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低调务实、扎实办案,严格遵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依法公正审理、执行每一件案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808件,审执结12526件,同比分别上升15.45%、17.89%,结案标的5.11亿元,为推进辖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每个案件都是法制宣传”的理念,扎实开展判后答疑和以案释法工作,强化执法办案的普法实效。扎实开展“庭审进街镇”和“司法赶场”等活动,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校园、企业、村居等地审理案件,吸引群众旁听,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宣传作用。2014年,开展巡回审判500余次。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报道,发表法治宣传稿件300余篇,有效延伸了审判活动的教育功能。利用“三八”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组织法官到万东、青年、石角、石壕、永新等地向群众宣传讲解法律,有力促进了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