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赡养案件巡回审判决效果好

14.12.2015  09:50
  今年以来,綦江法院在办理农村赡养案件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理、调解,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扩大了法治宣传,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11月,巡回审判农村赡养案件30余件。

  赡养案件大多发生在农村,距离法庭远,原告年龄大,行动不便。綦江法院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改进司法作风,对赡养案件进行巡回理,尽力减轻群众诉累。原告蔡某系石壕镇响水村80高龄村民,其起诉至法院要求五个子女中的大儿子尽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法官即决定就地巡回审理。开庭当天,法官驱车的近二十公里,来到当事人家中。经过庭审以及庭后承办法官耐心教育,大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尽到赡养义务。庭后,蔡握着法官的手说:“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这么远来到我们家解决纠纷。”五个子也对法官进村入户办案表示赞赏。

  该院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赡养案件开展法治宣传,弘扬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促进家庭和睦幸福。民一庭在綦江区三角镇永兴村村委会依法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刘某某诉其十二个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数十名当地村民赶到庭审现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法官庭后表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百事孝为先,善待老人,才能真正地善待自己,社会才能文明进步。旁听村民反应强烈,纷纷认可法院的审判工作,表示法院庭审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村干部还感谢道:“他们一家几十年的家庭矛盾,被法院一天功夫化解。当事人和村民们也受到了法制教育,对减少当地赡养纠纷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