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要素市场划定16条“红线” 不得开设P2P

29.07.2016  19:03

  记者 梁龄

  对重庆要素市场,新一轮监管风暴渐行渐近。昨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要素市场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重庆要素市场的风险防控,划定16条“红线”,比如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或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代客交易、代客理财或违规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划定16条“红线

  不得开设P2P业务

  《通知》要求,各家要素市场主体需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合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机制。

  《通知》对要素市场主体划定了16条“红线”(见图示)。比如,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或开展相关业务;不得高息揽储、无固定对象乱集资或违规建立资金池等。

  协同监管

  严格实行“先证后照

  在监管方面,《通知》明确,市金融办负责全市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要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开展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提升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市工商局要依法办理要素市场的注册登记,严格实行“先证后照”。

  人行重庆营管部要督促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切实发挥对要素市场资金存管托管、支付结算的监督作用,严禁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系统接入、开户及结算服务,配合做好要素市场监管的检查取证和风险处置等工作。

  重庆证监局要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等。

  重庆要素市场十六条“红线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违规设立经营网点。

  ●不得违规发展会员、经纪商、代理商、居间商等展业机构。

  ●不得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违规发展投资者(客户)。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或变更股权。

  ●不得抽逃挪用资本金或违规从事高风险投资。

  ●不得以交易所名义违规对外(包括股东)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等。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和业务种类。

  ●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或开展相关业务。

  ●不得高息揽储、无固定对象乱集资或违规建立资金池。

  ●不得开展期货交易等高杠杆业务。

  ●不得代客交易、代客理财或违规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诱骗投资者(客户)参与交易。

  ●不得操纵市场价格,妨碍市场公正。

  ●不得虚设交易账户或虚拟资金进行虚假交易。

  ●不得侵占、挪用投资者(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

  ●不得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表、资料或故意隐瞒重大风险事件。

  背景

  重庆要素市场

  去年新增交易9919亿元

  重庆要素市场一直发展稳妥,涉及股权、产权、文化艺术品、大宗商品、金融资产等各行业和领域,包括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等。去年全年新增交易量9919亿元,增长9.8%,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与全国股转系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药交所、联交所在全国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市金融办相关人士认为,《通知》的出台将有利于重庆要素市场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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