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在行动

11.03.2018  09:23

市委有部署,纪委监察委有行动。市委部署深入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后,市纪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深做细做实调查研究工作。日前,市纪委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行动作出进一步安排,明确调研课题,列出行动清单,确保落实市委要求不跑调、不走偏。

  据了解,市纪委监察委围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个主题,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确定“落实党的十九大正风肃纪部署,强化纪委监察委监督,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有效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10个集中调研课题,由市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落实。

  “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有的放矢地开展精准调研。”市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说,调研不是为了写个调研报告,必须拿出干货,针对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运用到下一步工作中。

  今年4月上旬,市纪委监察委还将以召开常委会或中心组学习的形式,专题听取调研成果汇报。

  为把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引向深入,市纪委监察委建立健全了蹲点调研、专项调研等制度,明确每名委领导每年到基层单位蹲点调研不少于1周,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点调研1次;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每年对所联系指导地区和部分联系指导部门、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蹲点调研;其他厅部室结合工作需要,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调研。

  市纪委监察委明文规定,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委委务会审议的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必须经过调查研究程序,并把调研论证情况作为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机关各厅部室要围绕自身职能职责,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执纪监督和审查等情况建立专门台账,落实专责人员,实时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同时建立例会制度,明确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指导地区、部门和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例会。每次例会强调和研究1至2个问题,有的放矢,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集中调研和经常性调研形成的调研成果,要及时向联系指导地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反馈,视情况与联系指导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沟通,并提出整改要求,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将以文件的形式印发或在制定文件时吸收采纳,对经委主要领导批示的重要调研成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确保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做好本机关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又要扛起监督专责,从调查研究抓起,从作风建设严起,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刀,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调研中发现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为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含金量转化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保障。(记者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