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司法局推进“四学四有”纪律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成效明显
27.04.2017 14:5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局干部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较为系统的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重温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显著增强。4月初,机关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对近期学习成果进行了知识测验。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同志之间开展谈话提醒30余人次,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高。
二是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升。定期在QQ群、微信群有针对性地更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中纪委和市纪委有关案例通报。坚持每周五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4月初,组织干部职工对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全文分章节进行了初步学习,并为干部职工发放《民法总则》单行本50余册,引导广大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增强业务能力,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纪律作风得到明显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正风肃纪教育,从制度上根治慵懒散拖。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处级以上干部如实向区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对科以上干部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进行了集中管理,并在全系统开展了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红包礼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出台《纪律作风督查方案》,对渝中律协分会、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等专项经费开展自查。对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节前纪律作风监督检查2次,在全系统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四是业务工作得到有效推动。制定《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和《层级管理制度》,分管领导牵头规范执法工作,对执法权限进行明确。今年3-4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近200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远低于法定时限。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协助旅游局建立了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全面启动“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聚焦七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区”为主题的“法律陪伴我生活”大型宣传活动,效果明显。利用普法微信、电视传媒开展法治公益广告展播、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普法活动。同时,狠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权力,相继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业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系列制度,对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规范,有力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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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2017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