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24.11.2017  17:45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17〕151号)要求,市总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该项工作和秸秆露天焚烧专项督查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双随机”相结合的原则,在车辆、设备、文书、人员等方面作好充分准备,对抽查对象和抽查产品进行预先摸底,合理制定时间和线路计划,确保监督抽查顺利实施。

11月20日至24日,市总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所在区县执法大队配合协助下,将参加人员分为3组,先后对巴南、沙坪坝、万州、梁平、垫江、武隆、南川、潼南、荣昌、大足、璧山等11个区县的自产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取样品62个,其中蔬菜(甘蓝、花菜、飘儿白、番茄、茄子、萝卜等)样品34个、水果(柑橘、柚子、火龙果、芒果等)样品6个、禽蛋样品15个、食用菌(平菇、香菇)样品7个,在规定期限超额完成了本次监督抽查任务。

目前,以上样品已送交检测机构抓紧检测,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或者含有禁用农药(兽药)以及违禁添加物的,市总队将移交所在区县调查处理,并深度介入、全程督办,杜绝“零执法”、“零处罚”,通过“查处一个、震慑一片”,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