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细节着力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08.06.2016  22:40
  黔江法院注重规范司法细节,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积极回应和满足多元司法需求。近日,该院“杜某某诉张某某、何某某财产损害赔偿”一案成功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10起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一是开辟涉残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安检门等处设立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在信访、立案、开庭等过程中提供便利。对涉及残疾人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采取电话立案、现场调解、上门开庭和当庭结案等方式,减少残疾人诉讼拖累。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残当事人实施缓、减、免交诉讼费,对残疾当事人的医疗费、赡养费、生活费加大先予执行力度,同时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加强与残疾当事人所在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2015年以来,该院缓、减、免诉讼费26.23万元,先予执行到位金额52万元,司法救助14.27万元。

  三是加大调判结合力度。针对残疾人身处社会弱势地位的实际,充分运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及联合当事人亲属调解等调解手段,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外,力争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及时保障残疾人权益。2015年以来,妥善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各类侵权定残案件1417件,调撤结案856件,依法保障定残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所有审结的涉及残疾人案件中,无一残疾人因不服判决结果上访缠访。

  四是扎实开展巡回审判。要求5个人民法庭涉残案件一律巡回审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减少残疾人诉累。2015年以来,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率为85%。

  五是开展涉残普法宣传。不定期与残联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讨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并联合残联、司法局等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及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2015年以来,共发放涉残宣传材料500余份。 来源:黔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