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公益诉讼为绿水青山蓝天护航

04.09.2018  14:45

 

2018年9月3日,《经济日报》第十四版刊登:“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缴纳生态修复费用6.7亿多元 公益诉讼为绿水青山蓝天护航”一文,其中大篇幅报道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古昌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一案,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逐渐形成保护公共利益合力,内容如下: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不仅实现了惩治污染环境行为责任形态的全覆盖,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体系。

据了解,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逐渐形成保护公共利益合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大多数行政机关都会采取措施、履行法定职责。2017年7月以来,行政机关主动整改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2017年8月,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中发现,濑溪河支流河岸纵深200米禁养区内有养殖户违规养殖畜禽2万余头(只),畜禽粪便污水未经治理直接排放,造成河水及周边环境污染,对30万人饮用水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同年10月,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向负有濑溪河流域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16个镇街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整治污染。有关镇街政府积极履职,对环境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古昌镇政府虽然与部分养殖户签订了关闭或搬迁协议,但仍有9家养殖户未及时关闭或搬迁,畜禽污染物直接排放,致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介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这一案件,并组织三级检察院共同成立专案组。经报最高检批准,2017年12月,荣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古昌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今年5月,该案在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古昌镇政府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违法,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综合治理。

荣昌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此案为契机,迅速部署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和协作配合,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截至目前,该区已关闭、搬迁286家养殖场(户),禁养区内畜禽全面停养,濑溪河水质得到改善。

该案集中体现了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共创共享高品质生活,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益的多赢共赢。”梁田说。

专家表示,在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后,即使被诉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履行了法定职责,也有必要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围绕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达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