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色商场创建经验交流会暨第三期评审员培训班在重庆成功举办

03.06.2017  09:21
全国绿色商场创建经验交流会暨第三期评审员培训班在重庆成功举办 - 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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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重庆市商务委共同承办的全国绿色商场创建经验交流会暨第三期评审员培训班在重庆悦来国博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会议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王京红副部长主持,重庆市商务委陈国华副主任致欢迎辞,国家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尹虹副司长作开班发言,会议发布了节能宣传口号和绿色商场标识,向全国25家首批成功创建绿色商场的企业授牌颁奖;重庆、 河北江苏 三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湖北 寿康永乐商贸集团生活广场和辽宁大连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代表企业分别作了成功创建的经验做法。会后,商务部对全国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同志及重点商贸企业代表共计100人进行了第三期绿色商场创建评审员培训及考核。

会上,国家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尹虹副司长指出,要深刻认识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是全国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适应消费升级的有效途径、转变流通业发展方式的积极措施和创新发展流通方式的积极探索。她认为,2016年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部署以来,商务部会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协会周密组织,拟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开展工作,明确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标准,筛选和推荐绿色商场创建单位,从22省推荐的85家示范创建单位评审出25家,各级的共同努力促成了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十分明显;与此同时,她认为工作中还存在创建工作未实现全覆盖,机制不完善等不足之处。
为此,她提出下步将加大对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相关标准和程序,滚动开展创建工作,完善工作支撑体系,加强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将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对流通企业节能改造给予支持,加快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细化相关标准,成立专业的审核人员队伍,保障创建工作的可持续进行。她希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商务部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加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引导流通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支持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充分发挥绿色商场的创建带动作用,推进当地流通业的绿色发展;同时,也希望广大流通企业积极投入到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扩大绿色低碳商品的采购和销售,积极探索绿色回收的有效模式,成为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排头兵”和节能减排的“领跑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