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访者入县志让谁在青史留“恶名”?

27.07.2015  08:15

位于陕西东南部的旬阳县,7月25日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的举措备受关注。记者获悉,作为“扭转社会风气”的新机制,这项举措最早于该县的县委全体会议上提出。不过,尚无消息证实已经有“缠访者”被记入县志。(7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越级上访,人们也许见惯了地方政府“围追堵截”的硬措施,面对旬阳县为此祭出“缠访者进入县志”的举措,着实让人惊奇不已。尽管当地宣传部门回应称“不是针对所有信访的人,而是那些恶意操纵上访的滋事者,让百姓评判”,但此举却难脱其滥用文化权力之嫌。正如许多网友诘问:“缠访者入县志”究竟会让谁青史留下“恶名”?

在人们的认知常识里,县志作为“记载一个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的专书”,其经世致用、造福桑梓的社会地位、史料功能及人文意义自当不言而喻。哪些人和事可以被载入“县志”,需要当地政府及地方志编纂机构的认真研究与慎重把关,岂是任由哪级组织或哪位长官依据自己的解读与好恶的权力任性所为?随意将某一上访人员写入“县志”,既有失县志编纂工作的科学与严谨,更或有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秉笔直书的原则底线。

围观“缠访者入县志”,其不靠谱的悖论之处主要有二:首先,将缠访者“恶名”标签化行为欠妥。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表达诉求的权利,既不是让地方政府难堪的“麻烦制造者”,也并非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且不说导致“缠访”的因素很多,未必就在于当事者的蛮横无理,即便有恶意操纵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不法之徒,自有依据党纪国法的合理处置,随意为其扣上各种恶名并载入县志,不是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应有之举。

其次,仅将缠访者写入“县志”有失公允。常言道“一只巴掌拍不响”。发生“缠访”的缘由无非来自上访与受访的两个方面,不是前者的无理取闹,便是后者的处置失当,有时是兼而有之。否则,何来对“有理越级上访”的责任倒查?既然对信访问题处置方法不得当、程序不到位、结果不公开,造成矛盾激化或“有理越级上访”的,可以由县纪委监察局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为什么就不能一视同仁让其也享受青史留“恶名”的待遇?如果说一定要将那些“恶名”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贪腐者和渎职者是不是更有入选“资格”?

真正的历史,并非只体现在文字的记载,更当深藏于民众的心中。县志不是任人把玩的橡皮泥,更不能成为权力泄愤的工具。“缠访者入县志”,未必能够让闹访者的“恶名”远播,却无异于将地方政府的管理败绩“记录在案”。扭转社会风气,树立政府公信力,需要地方政府始终不渝地秉持民生为本理念、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尤其莫忘党风、政风对带动淳朴民风所具有的示范与引领效应。

张玉胜(媒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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