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10月起正式实施,9月末部分考场考试场次将提前

14.09.2017  15:12

 

经公安部批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新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已对外发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标准变化要点权威解读。本次修订后的“驾考新规”将更加突出对学员安全文明意识的考核,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为了确保广大市民能在10月1日起按照新的考试要求和评判标准进行考试,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考试设备和考试软件的改造升级做了充分的准备。

 

●考场硬件、考试软件等设备改造调试更新●

我市涉及新标准贯彻执行涉及36个考试场地需要进行改造,并于10月1日前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将与修改后的新规定进行匹配,考试系统的升级及测试验收项目正对照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2017)的调整内容进行修改,严格落实考试系统与监管系统时间同步、考试车辆轨迹记录存储等要求,增加音视频查询回放等功能等。对科目二、三考试过程音视频监管系统进行升级,能够按考试时间、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等关键字段模糊查询考试过程信息,实现考试过程视频信号自检、远程实时点播、考试过程查询和回放、多画面同步播放等功能,并符合音视频监管系统的数据存储和安全要求。

 

●9月末部分考场考试场次将提前进行●

为确保新标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9月下旬,全市各考场将对考试系统进行升级,对考试车辆进行改造。为避免考场升级改造影响考试学员的正常考试,涉及科目二场地考试计划调整的考场有沙坪坝大学城、九龙坡金凤、九龙坡西彭、南岸盘龙等24个;涉及科目三场地考试计划调整的考场有11个(详细安排见附表),请各位参考人员合理安排参考时间,并及时到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cq.122.gov.cn)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考核,请10月1日后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人员及时熟悉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充分做好参考准备,同时,车管所将会同运管部门组织驾校开展新标准培训,及时调整驾校培训内容,保证学员掌握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