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中心组举行第六次学习会议

24.12.2014  19:07

 

11月25日,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中心组举行第六次学习会议。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黄腾蛟主持学习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传达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整治“四风”的通知》精神,并就《重庆市“十三五”教育考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作了说明和工作部署;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学习了《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实施办法》,高考处、信息处负责人就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调研情况作了汇报。

黄腾蛟院长在总结讲话时就进一步加强学习、推进工作提出四点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要在全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原文,切实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加快制度建设的“立改废”进程,深入推进依法治招、依法治考和依法治院进程;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招考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招生考试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各处室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要正确认识督查督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办公室及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敢于督查督办、善于督查督办,切实承担和履行好职责;要严格督查结果运用,切实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执行能力、促进事业发展。 三是精心谋划编制“十三五”规划。 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导向功能和指导作用,把握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编制工作责任及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深入调研、精心谋划,努力编制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考试规划。 四是强化学习调研。 要创新学习调研形式、规范学习调研活动、激活学习调研功能、共享学习调研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形成学习调研长效机制,使之在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