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系统开展职业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见成效

02.09.2015  10:50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活动,促进我市职业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工商系统采取“三项举措”,积极会同人力社保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职业培训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政策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合法经营的职业培训机构及时公开信息,公布规范经营的职业培训机构名单、地址和收费标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12315投诉热线和政府公开信箱等平台受理群众投诉,拓宽社会监督广度、力度。对专项检查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通过媒体向社会予以曝光。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工商系统注重与各级人力社保、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统一行动,分工协作,形成了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严处违法案件。坚持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重点检查职业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行为,未按核定内容等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行为,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招生培训广告、信息等违法行为,做到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截至目前,全系统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职业培训机构645户,查处违法案件105件。其中,查处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培训活动案件12件,未按核定名称、场所、类型开展培训活动案件15 件,虚假广告宣传行为2件,未签订规范合同行为41件,未按规定开设培训费专户行为14件,未将许可证、登记证在经营场所明示行为21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介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