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1.04.2017  21:37
  为切实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地法律保护,巫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妇女儿童案件的发生,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

  首先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及时受理并审结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刑事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对受害妇女采取保护措施,对此类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使妇女权益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使侵害妇女权益的被告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其次是通过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婚姻家庭类民事纠纷案件,在民事审判一庭内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由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法官以及在妇联等部门工作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充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案件,采用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等司法救助措施,对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再次,努力提高妇女自我维权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向妇女儿童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宣讲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对妇女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来源:巫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