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扩大职业培训补贴发放范围 五类人员可申请技能培训补贴

23.11.2017  23:38

就业是最重大的民生。2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就业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将扩大职业培训补贴发放范围,全市有5类人员可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此外,补贴标准也有提高。

补贴范围扩大一类

据了解,经调整后,我市职业培训补贴将覆盖4大类14个培训项目,包含了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就业适应性培训4个领域,网络创业培训项目首次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其中就业技能培训申领补贴,能够申请的对象,由过去的4类人员增加到5类人群,分别是:重庆籍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和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没有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在渝高校毕业生和成功创业1到3年的创业者以及微企创办者则可以申请创业培训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技能提升、转岗培训、新型学徒和技师培训后,则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额度有增加

重庆市就业局表示,这次我市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扩大范围,是为了更好解决结构性就业问题。

4大领域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各不相同,根据培训方式的不同,职业培训补贴将通过直接补助到个人、企业和培训机构先垫付学费最后再申请补助的方式给予发放,发放标准将根据今年我市全新测算的职业培训成本进行制定,但会倾向于紧缺工种,非常紧缺工种按照成本补贴120%,紧缺工种补贴100%,一般工种补贴80%。

各大领域的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终身只能享受一次,个人缴费参加的培训,补贴直补到个人。

参加了各种职业培训的劳动者,可就近向当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申请,申请时必须提供考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和专项能力等证书。 

初审15个工作日

相关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到申请人的补贴申请材料时,应对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受理补贴申请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涉及社会保险事项,应通过金保系统进行查证核实。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进行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 

在补贴拨付方面,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财政部门对《职业培训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复核无误后,依据公示结果或抽查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资金,其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培训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罗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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