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七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3.06.2015  14:47

一是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将荣昌区建成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任务,并从空间格局、经济效益、环境质量、保障体系、文明理念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推进措施。同时,印发了《荣昌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具体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二是持续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层层落实减排责任,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结构、工程、管理减排三大措施落实,加快推进荣昌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加大重点减排企业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完善减排体系建设,提升减排能力,确保减排任务完成。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责任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及“党政同责”制,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督查督办、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地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是强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以民生工程为基点,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倡导绿色产品和生态农业,降低农药、化肥、农膜使用量,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为切入点,严格环境统计,强化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监管;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为入手点,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以环境影响评价为突破口,严格环保市场准入机制,严查无照、无环评、无环保设施的三无企业,从源头上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是建立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制定了《环境保护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案件移送机制,明确取证责任和移送证据标准。从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区环保局与区公安局联合开展代号为“利剑1号”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5年1–5月,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1件,罚款10万,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六是完善生态文明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环保门户网站并投入运行,开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出台《荣昌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指南》和《荣昌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荣昌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质量状况、排污许可证发放、建设项目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向社会进行全面公开。

七是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以区政府、区环保局、镇(街)、村(居)为主体,设置四级网格,在全县21个镇街302个行政村(社区)和荣昌工业园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组织网格管理人员对全区排污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排污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辖区环境监管“一企一档”信息数据库,切实增强了网格化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