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大力开展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

17.07.2015  13:47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辖区声环境质量,创造宁静的生活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重庆市荣昌区印发《2015年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广泛深入宣传。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环境噪声的危害、防治措施及法律责任,正面引导人民群众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梳理本辖区群众反映强烈、对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噪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要挑选噪声防治劝导员,组建劝导队,耐心细致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劝导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要整治工业噪声,重点查处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查到底;要整治施工噪声,重点检查挖土机、搅拌机、切割机等机具是否按规定作业,以及建设施工中模板、钢管、钢筋等装卸作业是否采用传递、轻搬轻放等措施,从严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要整治社会生活噪声,重点整治装修过程中的偶发噪声和广场、公园、步行街等露天区域坝坝舞、夜啤酒、抽打蜂鸣陀螺等产生的噪声污染;要整治交通噪声,重点整治禁鸣区域内学校、居民小区、医院等噪声敏感点附近的道路交通噪声,重点整治违章鸣笛现象;要整治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重点整治群众投诉强烈、噪声污染严重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做到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噪声污染集中整治。

四是形成常态机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环保、公安、建委、市政、交通、工商、文化等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抓住宣传、劝导、执法三个环节,加强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整治,并形成常态机制。

五是守原则讲方法。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执法,更要坚持人性化管理,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先教育、后处罚,教育劝导为主、处置处罚为辅;对违规行为屡劝不听、屡教不改,且影响大多数人利益的要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