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宣贯《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亮“新招”

29.02.2016  18:31

近日,荣昌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荣昌区宣传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入宣传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做出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在宣传、培训上出“新招”,营造出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培训亮“新招”。《通知》指出,各镇街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对象特征,分层次、分批次、分重点、分对象开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工作。通过各单位职工专题宣讲、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企业人员专题培训的方式,做到全员培训、全面覆盖。

二是宣传亮“新招”。一方面,结合本地传统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通过在《荣昌报》开辟“安全之窗”专栏的方式,对《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另一方面,结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纳入宣传重点内容,在城区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同时在人口聚集区、商圈、企业等地发放《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手册和十大亮点单页,把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此外,荣昌区安委会办公室还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作为全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并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