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严格执行环保制度见成效

12.01.2016  10:38

荣昌区环保局围绕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从抓好环评和“三同时”、排污许可、排污权使用与交易、排污收费四项制度入手,全区环境管理呈现良好势头。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控制,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于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五大功能区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2015年完成环评审批142件,试生产批复58件,竣工验收149件。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共接办件1158件,办结率100%,区环保窗口被评为群众满意窗口。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许可,健全完善排污许可管理方案,办理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175份,临时排污许可证1份,夜间施工许可证63份。规范危废管理,全区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管理合格率达100%。

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强化排污权交易,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交易管理台账,凡未购买排污权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完成排污权注册企业114家,完成交易40笔,交易金额164万元。

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按照“环保开票、国税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杜绝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现象。对拒不申报、瞒报、谎报、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查处。2015年共征收排污费11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