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司法局“四化”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16.01.2015  21:55

    为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力度,提高矫正质量,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荣昌县司法局采取“四化”措施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程序规范化。社区矫正对象从接收伊始到解除矫正,严格按照《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执行,对与违反法律规定的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分,确保了刑法执行的严肃性。

  二是组织网格化。组成了以村干部、司法行政干部、派出所民警为主体的矫正小组,依托矫正小组动员社区服刑人员亲朋、邻里等群众力量形成管控网格,目前全县在册的矫正人员全部实现网格化管控。

  三是监管信息化。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手机定位管理的同时定期向矫正对象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就业培训信息等,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

  四是帮教合理化。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犯罪动机、悔罪情况、家庭情况等,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心理矫正和行为矫正相结合,通过个别谈话、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就业帮扶等措施,促进社区矫正人员认真改造、回归社会、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