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妇联“三主动”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4.03.2015  14:06

荣昌县妇联“三主动”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荣昌县妇联通过“三个主动”及时将《意见》精神传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主动学习,统一思想。 利用每周一工作学习会时间,荣昌县妇联组织单位全体成员原原本本地学习了《意见》全文,对一些热点问题及新提法新要求进行了讨论和研读。经过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二、主动作为,服务大局。 在进一步领会《意见》深刻内涵以后,荣昌县妇联主动作为,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及时对2015全县妇联重点工作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下一步重点工作中,县妇联将把组织动员妇女、教育引导妇女、联系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创新妇联组织思维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组织方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中更好地彰显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三、主动宣传,狠抓落实。 为了将《意见》精神迅速传达至每个妇联组织,县妇联从三个方面抓好宣传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把《意见》精神读懂、学透,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争取落实相关政策。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政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三是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号召各级妇联组织要在新常态下紧扣时代主题、准确把握妇女脉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为妇女儿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中彰显“半边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