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局三方面抓好消费维权工作

23.09.2015  08:33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队伍消费维权水平,荣昌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从三方面抓好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受理消费者申诉233件(次),举报5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49万元。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出击。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除利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移动办公”等固定日期和方式外,还在人群集中的市场、超市以及政府政策宣传窗口等地方张贴、发放消费维权资料。加强与村、社区干部联系,让消费维权走进社区、农村,与群众互动起来,扫除“消费维权死角”。建立消费维权工作测评考核制度,以制度来确保消费维权工作的落实。

二是更新观念方法,确保效果。市场消保科和消委会定期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业务培训,更新基层干部的旧观念,让“法治维权”的取代“权威维权”、“人情维权”。严肃消费维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工作中语言粗鲁、态度生硬的处理方式。以工商所为单位,制定消费维权台帐,利用工作会议期间,对所内处理的消费事件进行讨论总结,促进水平提高。结合该局消费市场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性、针对性地做好消费市场的调查,争取做到调解一件纠纷,规范一个行业,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

三是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水平。充分发挥执法支队和法规科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干部的执法和法制工作培训与监督,让基层干部执法办案的神经敏锐起来,发现更多的线索。加强与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让干部职工参与到政府的一些法制工作中,以不同的视角去开阔法律视野。督促干部职工对重点消费事件和案件的学习,营造全局学习、全面参与的氛围,提高整个工商队伍的消费维权水平。(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