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局谋划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07.04.2016  15:20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荣昌局发挥工商职能,理顺工作机制,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三项措施谋划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收集范围。探索将招投标各方都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等信息收集,将各部门产生的相关企业履职信息予以归集,破解“信息孤岛”现象,实现政府行政信息公示“一张网”,全方面收集公示信息,为信用监管提供足够的信息支撑。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与联合征信成员单位的沟通,做好联合征集数据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比对成功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违法、违规企业信息移交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互联共享,对有确凿证据线索信息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建立完善跨部门的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是扩大信息运用范围。通过大量工程招标项目运用诚信信息,不断总结经验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将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财政资金使用、银行授信等逐步纳入企业诚信信息运用工作中来联合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