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探索“三个二”模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

18.04.2016  11:54

近年来,荣昌法院坚持教育、感化、关心的方针,寓教于审,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收到良好效果。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共审结未成年被告人犯罪45案70人,免除处罚2人,判处缓刑28人。对70人认罪态度较好或具备其他法定情节被从轻或减轻了处罚。

一是庭前“两见面”,做好审理准备。 开庭前,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见面交流;与所在学校或社区(村社)相关负责人见面座谈,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学习和生活经历,作案动因等,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制定未成年被告人个案教育卡,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的同时,为下一步帮教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庭审“两教育”,帮助其认错知法。 庭审中,坚持做好“认错、知法”两项教育。引导控辩双方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错教育,使其明白自己犯了什么罪、应受何种刑事处罚以及应吸取的教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初步法律知识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帮助其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和信心。

三是庭后“两落实”,帮助其积极改过自新。 做到庭后“两落实”。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轻罪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扫除其“心理阴霾”和改过自新“路障”。案件应封存率实现100%。落实定期回访和帮教制度,定期回访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就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向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及时对需要复工复学帮助的25名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帮助,使他们有工可做、有学可上,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来源:荣昌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