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祖海副主任组织讨论《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01.06.2015  12:52

     5月20日,尹祖海副主任组织医政处、财务处、中医综合处、疾控处、药政处、重医附一院、市三院、市中医院、药交所、渝中区及江北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专题讨论《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参会人员围绕放开药品政府定价、改革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完善药品交易制度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合理建议。最后,尹主任强调,一是药价涉及多方权益,各方应该高度重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后,仍要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双重”作用;二是药交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完善采购方式、流程和相关配套措施,为买卖双方合理议价搭建良好平台;三是各处室和单位应加强信息交流与意见沟通,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保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好药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