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

03.08.2015  15:49
      重庆市司法局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后,南川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专门下发通知,以“三抓”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抓领导带动。南川区司法局明确规定贯彻落实《意见》,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法律援助中心具体抓,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同时,司法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并要求全局各基层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来抓。

  二是抓宣传学习。各基层单位立足自身实际,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利用专题墙报、宣传横幅、发放资料,网上交流、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以及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学习宣传《意见》,深入领会,全面掌握,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抓措施落实。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部门、镇街法律援助网络,实施绿色通道,开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送温暖行动,变被动等案援助为主动找案服务;另一方面,结合扶贫攻坚行政,区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了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代写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一系列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为特困村民提供了满意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为民解忧,为民排难。其次结合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复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