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查工作

17.08.2015  15:34

 

重庆市政府6个常态督查组和市安监局6个局长督查组近日全部深入区县,开展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危化企业仓库罐区)为重点的专项督查检查,强化四个方面措施,确保督查效果。

一是强化两个结合。 督查工作与指导基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结合;督查工作与按照执法“三部曲”方式抽查1—2家企业相结合。

二是明确督查任务。 分别从政府层面是否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是否印发文件或实施方案、政府班子成员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门层面是否制定实施方案、组成了多少个检查组(有无专家)、检查了多少家企业、发现了多少隐患、当前隐患整改进度、下达了多少执法指令、作出了多少处罚决定;企业层面是否传达贯彻上级要求、是否制定了本企业方案、是否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以及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等3个层面明确了必须督查的具体内容。

三是规范检查方式。 要求督查组用执法“三部曲”方式从《危化企业名单》随机抽取1-2家企业,按照《执法检查表》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形成专家检查意见,责成区县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指令并督促整改,要求区县行业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限期报告区县安委办。

四是注重意见反馈。 督查组要与被督查的区县政府交换督查意见,并向区县政府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指导意见和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组成专门的检查组,逐一对所属企业开展全面的大排查大整治;要参照执法“三部曲”的方式,务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不能把大排查大整治搞成走走看看的形式或过场;要研究和创新查处、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储存、运输行为的“打非治违”方法举措;9月底前区县政府和市级行业部门要实行“周报告”制度,并规范每周报送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