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五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10.02.2015  17:53

一是落实责任承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领导包村、村级包户责任制,做到“六包一防”,对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历史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固定专人,实施重点监控。

二是落实督查排查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落实情况实行倒查。县级有关部门坚持每月检查、每季排查、重点复查、明查回访制度。

三是落实形势分析协调制度。建立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特点、动向、规律、存在的问题等,及时研究解决打非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落实工作通报制度。保持上下联动,互通情报,乡镇按时上报信息,部门之间互通信息。着力构建区域协作机制,与周边及邻省的区县建立联防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绩效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挂钩和责任倒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