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江镇: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有奖举报村道路八类违法行为

24.11.2016  11:04

为鼓励全员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鸭江镇鼓励群众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制定奖励政策。

据交管办工作人员王忠烨讲,有奖举报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除国、省道以外,鸭江镇辖区范围内的县、村及场镇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体包含八类,即客运车辆、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举报人可以采取口头向派出所、交巡警或者在道路上执勤的交安办人员举报,提供违法行为种类和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接受举报的人员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镇综治办主任龚明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是镇交通整治的一块硬骨头,不仅仅是靠宣传和劝导、处罚就能解决的,还需要全民参与,通过奖励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到整治行动中,不仅自身不违法,也要监督他人违法行为,互行互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