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3.03.2018  05:21

市政府:

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积极迎接十九大、学习十九大,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工商总局安排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法制监督保障,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要求,有效提升了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各项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一、突出重点目标,抓好统筹安排,实现法治工商建设“全贯穿

我局党组一班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理解和把握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事业的生命线,大力推动法治工商建设向“全贯穿”全面深化。

(一)制定法治建设指标,做好系统谋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56项定性、定量指标涵盖工商工作和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全系统切实把握法治工商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任务提供了明确指引。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每年年初都出台了年度《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努力推动法治工商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

(二)实行任务清单管理,细化分解责任。全面梳理《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重点任务,立足工商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并纳入全系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成立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压实的法治工商建设责任体系。

(三)强化结果评价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市局领导深入基层单位时,必听“”情、必讲“”题、必查“”效,强化了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对任务清单的跟踪问效,每季度定期通报法治工商建设情况,年终按照《法治工商建设评价办法》,严格实施全系统法治建设和执法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区县局和市局处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并将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公布在市局公众信息网。通过压力传导、逗硬考评,全系统法治工商建设有力推进,年度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厉行简政放权,力促便捷高效,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促进和推动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不断深化,得到工商总局督导组充分肯定,市局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17年全市新设立市场主体39.08万户,同比增长9.57%,总量达到234.43万户,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二十证合一”顺利实现。在推行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先行实施“十证合一”改革,重庆成为较早在省级范围全面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的省市。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二十证合一”,全市“多证合一”整合证照数量进入先进省市行列,累计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9.56万份。配合制定《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推动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二)注册便利水平大幅提升。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已全程电子化办理登记7099笔,并行核发电子营业执照6557份。实施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上线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全面开放名称库,网上核名量已占总量的近50%。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政策,完善“授权+委托+远程”的外资登记模式。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制度,已有3629户企业和18.14万户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9301户企业进入简易注销程序。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名称自主选择、经营地址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决定等改革措施。

(三)窗口服务效能明显增强。建立工商登记窗口“四办”机制(网上办、马上办、随地办、辅导办),推行首问负责、预约延时、限时办结、登记导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企业登记当日办结率达69%。加强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办事大厅“下楼行动”,充实登记人员,配齐便民设施,优化办事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更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

深入落实《重庆市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构建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六大监管理念”有效落实。将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六大监管理念”转化为具体措施,提升日常监管效能。坚持依法监管,抓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新法新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简约监管,建立宣传发动、培训拉动、整合联动、考核促动、研判推动的年报工作机制,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达92.82%,比上年度上升1.1个百分点,3.35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行审慎监管,牵头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四新经济”审慎监管的若干措施》。加强综合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暂行办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年随机抽取852组检查人员对60969户企业实行核查,启动5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推行智慧监管,完善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探索开发重庆自贸区区域识别系统和综合监管平台。注重协同监管,累计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抄告“先照后证”信息54.27万条,依托区县镇街综治网格员力量协同解决无照经营发现难问题,形成共治效应。

(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完善。全面完成法人库软件系统开发项目,归集全市300.15万户法人信息7436.09万条,实现与全市共享交换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升级改造顺利通过工商总局验收。大力宣传贯彻《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年出具信用信息查询报告26227份,4568名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在工商登记环节受到任职资格限制,852户失信企业在工程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补助、评先评优中受到制约,通过信息共享协助区县增加税收5244.03万元、追缴社保金1501.51万元。

(三)重点领域监管成效显著。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建立全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和网络市场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加强合同监管,完善“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工作机制,审查公用行业、汽车维修、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热点领域合同文本1875份,纠正格式条款2018条次,集中约谈供水供电企业45户,对公用行业、汽车维修行业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强化中介监管,持续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信用卡中介、二手车经纪、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全市市场中介组织达21.9万户。聚焦深度贫困乡镇,深入实施“六大促农行动”和助推万州区龙驹镇脱贫攻坚十条措施,服务全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

(四)执法办案工作量质提升。情报信息中心全年共监测研判有价值情报信息4931条,电子证据取证实验室共出具司法鉴定报告132份,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撑。开展“双打促双创”、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反垄断、新消费领域等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案件2281件,同比增长35%,成功查办一批大要案件,个案罚没金额创历史新高,人民日报对我局“双打促双创”行动进行了深入报道。加强打传规直工作,发挥全国网络传销监测平台(重庆)作用,重庆打击传销工作在中央综治考评中获得第一名。

四、强化消费维权,推动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升级。

(一)消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增强。大力实施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严格落实年度抽检计划,扎实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和网络交易家电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全面推行商品质量“双随机”抽查和风险评估监测,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效能。全年共抽检商品7316组,发现不合格商品2479组,开展风险评估监测119组,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品消费案件41件。

(二)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全面开展互联网、移动互联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其中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端受理投诉举报数量占比达17.74%。深化12315“五进”建设,累计建成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645个、消费纠纷快速处置绿色通道167家。积极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实时公示8000余家市场主体7万余项数据,促进经营者主动和解消费纠纷。2017年全市工商及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1.78万件,投诉举报及时准确办结率达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6亿元。

(三)消费维权共治格局逐步健全。建立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创新运用网络直播等形式举办“3·15”网络晚会等系列活动,组织3万学生参加青少年征文比赛、9万消费者参加互联网知识竞赛,累计覆盖人群近千万。组织健身会所消费体验、贷款购车居间担保调查、无障碍设施体察、消费纠纷调解典型案例评查等活动,开展行车记录仪、食用盐等比较试验,引导55家电商企业签订高于《消法》规定的承诺书,发布消费提示警示329条,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

五、加强复议应诉,提升行政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坚持高质高效高标准,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和程序,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与适当为出发点,通过行政复议和参与诉讼的方式,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执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基本情况分析

1、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其中,行政处罚2件,行政许可3件,行政强制措施1件,行政不作为19件,政府信息公开2件,其他案件37件。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1件,不予受理2件,非本人申请1件(本人否认提起过复议申请)。

复议结果(含上年结转案件8件):维持7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履职2件,终止17件,驳回复议申请31件,未审结7件。

2、被复议案件情况

2017年我局被复议案件6件,其中行政处罚1件,行政不作为3件,其他2件。结果:驳回复议申请3件,终止2件,未结1件。区县局在当地政府被复议23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行政不作为7件,信息公开1件,其他12件。结果(含去年结转1件):维持12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终止3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职1件,未结4件。

3、应诉案件情况

2017年全系统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6件。其中,市局单独作为被告的案件6件,区县局单独作为被告的案件43件,市局区县局共同作为被告的案件6件,区县局与当地政府为共同被告1件。从案件类型来看,行政许可类案件32件,行政处罚类案件7件,行政不作为5件,行政赔偿3件,信息公开2件,其他7件。

诉讼结果(含上年结转9件):原告撤诉16件,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1件,裁定驳回起诉11件,变更行政处罚1件,未结26件。

4、其他

一是诉讼结果及负责人出庭情况。2017年一审已经审结的39件诉讼案件中,只有1件判决变更行政处罚,没有撤销或确认违法等情况发生。一审审结案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市局负责人出庭1件),占审结案件的59%。

二是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9件,其中直接以复议机关重庆市工商局作为被告2件,区县局与市局为共同被告6件,区县局与当地政府为共同被告1件,结果为:撤诉4件,驳回诉讼请求4件,未结1件,目前未出现败诉案件。

三是司法建议办理情况。2017年全系统收到司法建议3件,有1件系某区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负责人未按法院要求出庭应诉,法院针对此问题发出的司法建议。另外2件均系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就希望工商部门予以配合和改进的工作,向市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局和区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均已经按规定时限回复人民法院。

(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主要特点分析

1、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率较低

全系统行政争议发生率多年以来一直较低。2017年全系统共计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49件,与2016年的123件相比上升了21%,但与每年作出的上百万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相比,行政争议发生率仅为万分之一。反映出全系统总体上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行政指导、说理性法律文书和普法宣传教育等措施取得成效。

2、涉及举报投诉处理、行政许可类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2017年,在行政不作为及其他类案件中,涉及举报投诉处理的共92件,占到了复议诉讼案件总数的61.7%,与2016年的62件、占案件总数的50%相比,上升了11.7个百分点,仍然是最主要的行政争议案件。特别是行政复议案件,该类案件数量占了86%。此类复议案件主要由职业打假人提起,行政复议因其成本低、决定时限短,成为职业打假人首选的救济途径。

行政许可类案件35件,占复议诉讼案件总数的23.5%,其中直接诉讼的案件就有32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57%,与2016年相比,该类案件占复议诉讼案件总数的比例上升了2.3%,直接诉讼案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比例上升了9%。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股权、公司控制权之争,相对人直接选择行政诉讼的比例较高。

3、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案件有所上升

2017年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9件。这些案件往往涉及申请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希望满足其诉求的态度趋于刚性,不易调和,客观上要求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更加规范,作出的复议决定必须经得起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

(三)总结提炼,探索复议应诉经验

1、畅通复议受理渠道。

一是依法受理复议申请。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依法及时受理。对于受案范围、申请人资格、受案时限等方面存在争议,一时无法确定的,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先行予以受理。全年除有2件因超过法定期限及不属于受案范围未予受理外,复议申请受理率达96.8%。二是依法履行复议申请补正告知程序。对于申请材料表述不清或不全的3件申请,及时制作规范的《复议申请补正告知书》,准确全面告知补正事项和期限。三是做好复议与信访的衔接工作。全年我局接待3起来访人员,发现其信访内容属于复议受案范围,且在申请复议期间内,遂告知信访人申请复议。申请后,我局予以受理。

2、严格规范复议工作流程。

一是严格遵循我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受理、不予受理、案件承办人员指定、听证审理、中止审理、延期审理、复议决定等事项进行审批把关,注重复议文书的规范化运用,促使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受理、审查、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杜绝了复议工作中的随意性。二是按照《重庆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规定》的规定,认真开展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截止2017年底,我局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复议决定书28份。三是按照《重庆市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装订顺序一致、案件材料完整、目录页码编制规范。四是不断完善硬件设施。2011年以来,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查阅案卷材料,便于开展复议听证,我局先后设立了复议接待室、复议听证室、复议档案室,陆续配备、更新了扫描仪、投影仪、多功能复印机、电子实物展示平台等设备,确保便民、高效开展复议工作。

3、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复议案件。

一是严格复议时限。今年以来,我局强调复议案件必须按时办结,严格条件限制案件延期审理。全年仅8件案件办理了延期审理手续,确保了复议工作高效快捷。二是坚持复议案件审结报告和集体审批制度。由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争议焦点、适用依据、行政行为合理性等作全面综合审查分析,并形成审结报告。在决定环节坚持案件承办人员、复议机构、局领导三级审查制度,对有较大分歧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三是注重发挥复议定纷止争的功能。积极运用和解和调解手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促使6起案件的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终止复议。四是坚持说理性复议决定书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复议决定书基本做到了叙述双方意见和理由完整全面,认定事实和分析焦点清晰透彻,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充分明了。

4、健全应诉工作机制。

按照《行政诉讼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15年制定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明确了应诉机关、负责人和应诉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细化了应诉工作流程、执行和协助执行以及处理司法建议的程序和要求、应诉案件的管理、考核以及败诉责任划分和追究等事项。今年,我局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行政应诉案件备案、重大行政应诉案件专报、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情形,促进了全系统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5、严格复议应诉工作考核和问责。

为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量和执法质量,增强复议应诉人员、执法人员责任心,我局先后出台了《执法质量考核规定(试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区县局年度工作实绩计分规则和扣分标准》等多项制度规定,督促相关人员尽职履责,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并提出了力争零撤销、零败诉的工作目标。对于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责令履职等败诉案件,按照每一件扣0.2分的标准,在区县局的总的考核得分中予以扣减。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执法过错责任。

6、大力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宣传培训。

一是利用网上办事平台,拓展宣传途径。对我局网上办事平台和信息查询平台等进行再开发利用,实现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法律法规宣传的全覆盖。修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植入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在内的法律法规重点条文和宣传语,通过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网上申请、网上申报或查询信息时,点击系统即随机跳出经编撰的法律条文和宣传语,倒计时5秒后方可进入申报或查询页面,办理相关事务。2015-2017年,每年有内外资企业40余万户、个体工商户90余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万余户通过网上办事平台申报年报,保守估计至少有近600万次市场主体受到普法教育,起到了聚沙成塔的宣传效果。近来,我局正在利用业务系统重新集成的契机,加快随机宣传教育模块的升级换代,优化宣传界面,不断充实法律法规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效果。二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12月1日至7日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周以及普法走进企业、案件回访等时间节点,向社会公众、企业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强化宣传效果。三是加强复议应诉业务培训。我局通过红盾大讲堂、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专门复议应诉培训班、法制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每年对复议应诉工作进行专业培训。今年举办的法制科长培训班上,专门就复议应诉法律法规以及复议应诉中的常见问题等作了讲解。

7、强化指导,延伸复议应诉工作效应。

我局将复议应诉工作与执法监督、执法指导工作紧密结合,对复议应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一是个案指导。今年针对高新区分局数起复议案件存在的对投诉举报处理时限理解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等发出了《行政复议监督建议书》,要求其加强基层所业务指导,完善内部审查制度。二是普遍指导。针对各区县局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指导意见,规范全系统执法行为。如在复议应诉工作中,发现部分区县局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理普遍存在定性不准、畸轻畸重问题,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适用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定性处罚的指导意见》。三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今年,我局根据人民法院、复议机关在复议诉讼案件审理中掌握的标准、尺度、倾向性意见,开展了对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法制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

六、健全规则体系,强化监督管控,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理顺执法体制,健全执法规则,探索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流程监督制约,确保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

(一)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对涉及管理服务对象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并逐项甄别,共确认行政权力108项,做到摸清底数。及时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审批”等5项权力,做到动态管理。向35个区县局下放了冠重庆市名的内资企业核名权,委托黔江、开县等4个区县局建立了外资企业远程登记站,做到应放尽放。根据管理事项特点,逐一配套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强化权限和程序制约,严明违法违规责任。“两个清单”制定后,及时通过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将工商行政管理权责晒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自2009年起,成立经济检查执法局和支(大)队,负责执法办案工作的统一管理、指挥、指导和协调,执法体制机制更加高效顺畅。2016年,依托新一轮A级工商所评定工作,在执法力量、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配置上,加大基层倾斜力度,基层执法软硬件条件明显改善。严格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允许从事行政执法活动。2017年,已组织执法资格考试4次,为670人核发了执法证。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有执法人员4396名。

(三)强化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研究制定《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修订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指导基准》。在全面梳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责的基础上,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目前执行的105部法律法规的272条处罚条款进行细化,形成了331项共计12万字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基准,从根本上扭转了处罚畸轻畸重的现象。修订《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设定了14条基本标准、151条一般标准,对区县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按照随机抽卷、交叉评卷、集体评审、申辩复核、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分析六大程序开展评查工作,案卷评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通过执法监督,全系统办案质量显著提升。

七、加强法治宣传,注重学用结合,法治思维更加强固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工商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的执法人员,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整体提升。

(一)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全市工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普法工作职责,并将法治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举办了2017年“3·15”网络晚会,打假维权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阵地,大力宣传《民法总则》《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微企发展、合同监管、电子商务等业务工作,采取免费培训、行政指导、公开约谈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邀请中央党校、西南政法大学知名教授和市委宣讲团成员举办讲座,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6次。市局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全市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局管领导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7年,全系统所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都有被诉机关负责人或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普遍增强。

(三)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总体规划。组织编撰行政执法培训资料,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依法行政理论和执法实践知识实现有机结合。依托工商干校培训资源,为25个区县局招录年轻干部38名,开设各类培训班14期,为基层培训干部1068人次,稳步推进干部培训资料编写等工作。打造“红盾大学堂”全员教育培训模式,2016年以来,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7期,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覆盖各区县局,单次培训均在3500人以上。组织“十项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发现和培养一批“技能标兵”、“优秀选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主动学习,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近3年来,区县局执法质量考核优秀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积极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沟通、协调,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创新工商公职律师管理举措,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工商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法制工作体系进一步充实。现全系统共有公职律师40人,其中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5人。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过去的一年里,尽管全市工商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随着宽进之后严管需求的凸显,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地方行政法规修订的任务繁重迫切;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的刚性约束还不够到位,区县局负责人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的自觉性有待提升,制度体系建设还不精细,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还时有出现;行政执法仍然面临一些现实难题,比如,归集共享企业信用信息的部门壁垒还一定范围存在,职业打假人耗费行政资源的情况较为严重。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扣全市统一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全市工商工作“315”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法治工商“五个体系”建设,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做出工商部门应有的贡献。

一是加快建设完备的执法依据体系。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及时提出立法建议,积极申报立法项目,推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三统一”制度,定期组织文件清理,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二是加快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

三是加快建设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强化重点环节监督制约,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严格对下级机关的执法监督,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办信办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快建设完善的法治教育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努力锻造一支“三个过硬”的红盾铁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五是加快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