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夯实法治思维 提升履职能力

07.06.2018  17:31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6月2日至5日,市司法局在重庆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市局有关处室、市监狱系统、市教育矫治系统、各区县司法局共260余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键在开班仪式上指出,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形势,党中央高瞻远瞩地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新的部署,要求我们更好地统筹兼顾、推进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他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人员,一是要认清形势、提升格局,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严格执法,切实监管好法律服务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通过科学立法,从源头上遏制违反法律、法规的“奇葩”文件出台,确保法治建设成效;要通过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二是要通过学法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带头践行法治。三是要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严守培训纪律,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形象。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更加优质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四是要切实树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思维和理念,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在新时代、新起点、新高度奋力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傅政华部长在全国“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推动司法部全系统在宪法学习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的要求,本次培训将宪法学习作为重点内容,特邀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秦前红来渝进行专题授课。3日下午,秦前红教授以“宪法修正与中国法治的发展”为题,从“社会变迁与宪法修正”“本次修宪形式和技术上的特点”“新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宪法修改的基本考虑、总体要求、重大原则,深入剖析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价值和意义。4日上午,秦前红教授又以亲身参与《监察法》立法论证为切入点,就法律起草过程、为什么进行监察制度改革、如何理解监察范围全覆盖等进行了系统讲解和详细解读。
    为切实提高参训学员的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本次培训还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渝北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相关处室的实务专家,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等不同角度分析司法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用大量的典型案例为一线执法人员“把脉问诊”。
    经过三天的培训,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既“高大上”,又很接地气。秦前红教授的讲座对大家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吃透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规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起到了极大促进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帮助大家认识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通过依法行政实务培训,帮助大家解决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适用难题,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做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