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 八旬老翁跳河救轻生女

28.02.2016  12:29

八旬老人刘万富因跳河勇救轻生女子成为此次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位

此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上台接受表彰

    新华网重庆2月28日电(赵紫东) 在最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将生的机会留给他人,将死的危险留给自己。26日,重庆市召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授予王仲万等16名市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杜贤义、庞云忠群体“见义勇为群体”荣誉称号。

    这1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是:有勇有谋、组织群众从落水客车中救出9名被困乘客的王仲万;勇救群众、献出宝贵生命的周德燕、田磊、李泽勇、陈代文、谭俊;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救人的刘万富、诸雨明、赖明鑫;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奋不顾身、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的阳欧成、杨炼、杨宝林、秦凤廷、彭升权;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救火的王德元、 吴邦彬和杜贤义、 庞云忠群体。

    在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中刘万富是年龄最大的一位。在2011年6月30日,81岁的刘万富老人在彭溪河畔钓鱼,发现1名同村一女子跳河轻生,并很快被河水冲走。在岸边钓鱼的他急忙甩掉鱼竿,来不及脱掉身上的衣服,就跳入河中救人。经过刘万富的全力营救,终于艰难地将轻生女子推上岸,挽救了她的生命。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说, 这次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 尽管年龄、职业、身份不同,但他们都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奉献壮歌,体现了舍己为人、敢于牺牲、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

    刘学普说,见义勇为面对的往往是生与死的考验,付出的往往是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全社会要主动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依法惩治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报复侵害行为;及时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医疗康复工作;对见义勇为人员因伤残、牺牲导致个人及家庭生活困难的,要给予特殊关照,决不能让他们“流血又流泪”。

    重庆市副市长何挺、市高法院院长钱锋、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出席颁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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