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后,她竟寄出感谢信!

13.04.2016  13:47

 

在我们印象中,感谢信都是受助者写给恩人的,但写给“剥夺”自己自由的人,这事有点稀奇!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江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陈诗特,三年前就曾收到过这样一封感谢信  。

信中这样写道,“尊敬的陈诗特检察官:你好!我到看守所这几天,我一直在反思自己,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现在的结果,是你们亲自把我送到了看守所!这几天,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从最初的证人到犯罪嫌疑人,开始我心里确实有过对你们的怨恨……通过几天你对我的耐心开导,特别是那天,你紧贴铁窗,汗水直流,耐心的开导我……说实话,我挺感动的,心中自然地对你增加了许多敬意,我是你们千千万万办案中十分普通的一个,你完全可以秉公办事就行,开导我不是你必须要做的,而且你又那么真诚,谢谢你!……

 

  收信人陈诗特,一没放她一马,二没为她开脱,反倒是亲手将她送进了看守所,让她从此与家人高墙相隔,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敌人”。

  但陈诗特并不为此感到诧异,心中倒是有着说不出的踏实,因为这封信里装着一个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官的高度信任、尊重和认罪伏法的态度。 

写信的嫌疑人姓王,30多岁的一名女性。她曾有幸福的三口之家,靠自己的勤劳与丈夫经营着一个小厂,但受不法人员怂恿,在厂房拆迁过程中触犯了贪污罪(共同犯罪)。

由于其配合的态度、从犯身份,加上主观恶性较小,从宽严相济的角度,侦办该案的检察官陈诗特内心也特别希望她能够被取保候审,但其涉嫌贪污金额已超过10万元,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应当逮捕收监。

国法如山!必须马上立案讯问并拘留王某!陈诗特领受了这个任务。摆在他面前的难题是,王某家庭幸福,之前也没有过作奸犯科,对即将被刑事处罚根本就没有概念。现在就要给她戴上手铐,告诉她将被拘留,并且可能十年以上要与家人高墙相隔,这对任何人来讲都是巨大的心理冲击!

在加班办案多月,已有好几天没睡好觉的情况下,陈诗特思考了整整一晚。

当王某即将在拘留证上签字的那一刻,陈诗特缓慢走到坐在审讯椅上的王某面前,告诉了她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语重心长地开导她。交谈中,王某惊恐茫然地在拘留证上签下了字,进入了看守所。但陈诗特知道,进看守所的第一天才是对她最大的考验。

于是,第二天陈诗特又赶往看守所提审王某。只见她面色铁青,双眼死水一般的盯着前方,带着低嚎般的死腔说:“昨晚我一夜没睡,到这般地步,我真的想死。”陈诗特站起身,尽量拉近与王某说话的距离,语气平缓诚恳。

通过几个小时的对话,王某感受到检察官是真诚地理解她的处境,同情她的遭遇,也清楚目前的境遇是自己一时贪财、淡漠法律造成的,不是办案人员要整她。

慢慢地,她紧绷扭曲的面部肌肉软了下来,并关切地对陈诗特说:“陈检察官,你手搭在铁杆上,灰都把袖子弄脏了,我感谢你这么同情我,关心我。”陈诗特回答道,“不用谢,你家里还有什么困难,只要不影响案件办理的,我们都可以帮助你。”“真的吗?快过年了,厂里的债权债务要了结,我丈夫不知道我们哪些钱在哪些卡上,我可以通过检察机关告诉他吗?”王某惊讶极了。

当然可以”,陈诗特说道。王某带着信任的眼神看着陈诗特,“那我只告诉你,请你亲自告诉我老公,并开导下我老公,让他一定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 

  由于王某认罪悔罪极其诚恳,又属从犯,最终她得到了法律的宽大处理,被法院减轻处罚,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事后,陈诗特感慨到,“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也是国家的一份子,也需要平等地关怀,这样他们才会早日回归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