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这位“莎姐”的课,他差点误入歧途

04.11.2015  09:38

■人物介绍

黎林,34岁,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巴南区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科员,多次荣获院先进个人及嘉奖。

■人物评价

巴南区团区委副书记张琦:黎林很不错,是一个很有想法、聪明的人,懂得整合资源,尤其是组建“莎姐”志愿者,主动对接、积极联系,很快就招募到60名“莎姐”志愿者。

莎姐”志愿者刘滢:“莎姐”工作是很实在的举措,能够帮助别人,还让人明白,法律不只是惩罚,还有教育。黎林是很耐心、有热情的人,他的热情也感染到我。

巴南区检察院干警黎林走进校园,给学生们讲“开学第一课”。

 “同学们,新学期刚刚开始,我给大家讲解几类青少年犯罪的情况。首先,我们先看一起刚发生的未成年人盗窃案……”9月初刚开学,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的干警黎林,按惯例到辖区一所中学为学生们上普法教育课。精心准备的教案、专门设计的教学课件、有板有眼的教学活动,如果不是穿着检察服,很多人会认为,他就是一名教师。

想到或改变孩子一生

他每节课都全身心投入

从2003年参加工作开始,黎林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检察宣传工作。说起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黎林告诉我们那其实是一次无心插柳。

一般来说,到学校上法制课都是未检科的检察官,有一次,由于未检科检察官办案任务重脱不开身,院领导便将讲课的任务临时交给了黎林。

第一次作为“莎姐”讲课,而且是面对数百名中学生,这让黎林很紧张,为准备小小的课件,他翻找案例及图片,查找数据,制作PPT,设计调查问卷。为揣摸上台的感觉,他对着镜子反复演练。精心准备后,他讲课的效果竟然出奇的好。从此以后,黎林便成了校园普法的专业户,几年下来,不管是中学还是小学,他讲了几十场大大小小的普法教育。

然而最初,黎林认为,这只是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而已。

真正让黎林下决心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是因为一次到商场购物。“你是以前到我们学校讲法制课的黎检察官吧,你讲的正当防卫的案例我现在都还有印象。”原来该商场营业员是巴南某职业学校的学生。一次,一个朋友来找他,说被人欺负了要他去帮忙并顺便找点钱,他想起黎林讲过的案例便拒绝了,后来同去的几个人都因抢劫罪被判了刑。他给黎林说:“现在上班了,你讲的刑法知识还是有用处。

没想到自己简单的一堂课,在一瞬间可能会改变孩子的一生。”从此以后,黎林从以前被动地接受讲课任务,转变为主动走进学校,开起了“开学第一课”、“放假前最后一课”、“关注毕业季”等多类型法治课,当起了义务法治课教师。

没有合适的教材,黎林就根据自己平时宣传报道的未成年人案例,编写了《“莎姐”青少年法律知识的19堂课》。在小学讲课时,他引用孩子们爱看的动画片,到中学辅导时,他穿插叛逆期心理引导,在职业学校则强调自我约束、谨慎交友。针对青少年喜爱上网,热衷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特点,黎林还利用自己从事宣传工作的特点,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率先开通“巴南检察”微信,每周用固定的板块宣传未成年人法律知识、自我保护知识、维权动态和实时法治新闻与热点。

帮叛逆孩子求学

终获对方敞开心扉

在黎林接触的众多案例中,小钟的故事尤其让他印象深刻。小钟因涉嫌盗窃罪,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考虑到小钟是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好,巴南区检察院给了小钟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他作出微罪不起诉的处理。

小钟腿骨骨折,无法找工作,父母除了每个月600块的生活费外也不再管他,更让他难过的是,平日里的“兄弟伙”也没了踪影。他连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只能叫外卖送上楼来,这样的日子让小钟很绝望。

黎林从未检科同事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刚刚成立的“莎姐”志愿者开展关怀。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黎林和“莎姐”志愿者每天下班都定时到小钟的家里照料其生活,送水送饭、帮他进行康复训练、洗衣扫地。渐渐地,小钟原本死气沉沉的房间,开始传出爽朗的笑声。

为了帮小钟驱散心头的阴郁情绪,让他尽快回到社会中走上正轨,黎林专门请来心理咨询师对小钟进行心理辅导,在得知小钟想当一名厨师时,黎林多次与巴南区团委联系,专门为小钟争取到一个“彩虹帮扶”名额,让其免费就读于市内某职业学校。

以后我一定会好好改正,努力学一门技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开学第一天,黎林送小钟去学校报到,小钟向照顾他多日的“哥哥姐姐”们敞开心扉。

这个孩子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你们都可以直接来找我。”黎林对小钟就读的学校校长做出这样的承诺。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黎林定期与小钟保持联系,随时了解他的学习生活动向,每逢节假日都前往学校给予关怀。

被需要是一种幸福,如果通过我的工作,能减少一些青少年犯罪,避免一些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那就是我最开心的事情。”黎林说。

■成绩:

去年,市检察院下发要求组建“莎姐”志愿者的文件后,黎林第一时间与团区委联系,通过向社会广为宣传动员,在第一时间就组建了一支包含大学教授、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在内的60名“莎姐”志愿者队伍。与此同时,黎林还积极与本院未检科对接,在全市率先将“莎姐”志愿者引入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

小钟就是“莎姐”志愿者帮助过的其中一位。今年10月,在《检察日报》社主办的首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中,黎林担纲创作的作品《对付校园暴力,你要学会这样说NO》荣获金奖,专家点评“这一选题具有实用性和社会推广价值”。

本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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