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 进一步增强规划约束的刚性

31.05.2016  07:50

5月26日,《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城环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首先在于强化规划的刚性。

规划刚性约束不足,违反规划、随意修改规划,下位规划突破和违背上位规划等问题,是当前规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城环委相关负责人说。

因此,条例修订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突出规划的刚性,增强规划的严肃性,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重大修改、重要专项规划和专业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条例修订草案还将重要历史文化保护和生态敏感区的镇规划,上收一级管理,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以加强重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与管控。

为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的重要区域、重要地段的空间形态管控,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城市的重要区域、重要地段,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设计,对城市形态、公共空间、交通组织、视线通廊及建筑物的造型、高度、色彩、材质等内容提出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