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三举措规范农村薄弱学校改善项目管理

28.07.2015  18:21

 

一是强化管理责任。 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年度实施项目,一一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做到每个项目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负。特别是对基础薄弱、进展滞后的学校,相关科室派员蹲点,加强指导。

二是依法加强管理。 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派员参加项目管理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全面加强依法治教。教育基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严格依法进行。坚持执行招投标法、建筑法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仪器设备新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严防伪劣产品进入学校。

三是强化管理措施。 土建项目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仪器设备项目落实“二维码”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产品使用可放心、产品搁置可追踪。璧山成为教育部在重庆指定的两个 “二维码”管理试点区县之一,逐步实现“二维码”管理全覆盖。采购设备信息录入“二维码”管理平台录入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