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两起非法集资诈骗案例 提醒市民警惕

14.07.2015  13:48

中新重庆网7月7日电 (通讯员 刘波)“我这个项目保证赚钱,你把钱借我,我每个月给你5分的利息……”虚构扩大公司规模、搞房地产开发等名目,承诺高额利息回报,数百人上当受骗。

近日,重庆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公布了两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目前,这两起案件的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马某经营了一家园林公司,2013年以来,马某以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为由,以月利息3至5分为诱饵,向社会广泛集资达3400余万元。其间,她相继将借得的款项用于偿还一部分借款人的本息,还将款项用于购置豪车、房产。至案发时,嫌疑人已无力偿还受害人本息高达3000余万元。

在另一起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龚某利用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为由,以月利息1.5分至4分为诱饵,向成某等社会不特定人群100余人借款3600余万元,除将一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受害人利息外,其余资金已被嫌疑人挥霍得所剩无几。

忠县公安局张警官表示,非法集资嫌疑人一般都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选择向亲朋好友下手。当受害人尝到好处后,便会叫身边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结果造成大批市民上当受骗,“中老年人有一定的储备资金,但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不能区分合法和非法的界限,心存侥幸,发财心切,成为被骗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