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就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答记者问

02.04.2015  10:08

    新华网重庆频道4月1日电 3月25日,重庆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实施《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执行新版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血液透析患者的广泛关切。为此,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就重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一事联合回答记者提问。

    一、请问制定《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物价局负责人答: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在前期调查研究、成本测算、方案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平衡”的原则,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方案。该方案对六大类78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了结构性调整,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分别降低25%、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和13%。就全市而言,是一个增减平衡的方案,符合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二、请问为何暂缓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

    重庆市物价局负责人答:在方案制定过程中,由于我们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公众意见不够广泛,对需长期治疗、经济负担重的特殊患者考虑不周。加之医改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多、面广、难度大,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致使出现血液透析患者的集中反映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切。经市物价局、市卫计委认真研究,决定暂缓执行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请问暂缓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后,如何做好政策调整的落实工作?

    重庆市卫计委负责人答:市卫生计生委作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执行部门,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市卫生计生委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暂缓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于4月1日起调整信息系统,尽快恢复调整前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结算系统。4月2日至18日,各医疗机构退还新旧版本差价中患者多支付的费用;对调减项目少收的费用,由医院记帐处理。三是我们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立即将相关要求传达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及相关科室,面对面、点对点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四是严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分解项目、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价格收费,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制度,确保患者知情权。

    接下来,我们将努力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欢迎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请问重庆下一步如何科学有序地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工作?

    重庆市物价局、市卫计委负责人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的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扩大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体的,要进行逐一研判评估,科学制定方案,搞好先期试点,成熟一项,推开一项,让改革真正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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