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还是定金?女子“冲动消费”买宝马第二天就后悔,预交1万块拿不回来

04.06.2019  09:22

买车,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不过对于家住重庆杨家坪的窦女士来说,买“宝马”不但没让自己笑出来,反而还产生了一大堆的麻烦事。

我是前一阵听朋友在说,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价格买宝马。”窦女士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她在5月27日下午,来到位于九滨路的重庆中升宝马(宝驯)4S店进行导购咨询。

而后,窦女士看中了一辆宝马2系旅行车,并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支付了1万元订金。

一天后,窦女士有些后悔当时的鲁莽。可是,当自己提出不想购车的想法后,经销商表示当初支付的1万元订金退不回来了。


6.2折的宝马不好退

6月3日上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见到了窦女士,虽然距离这场买车风波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周。但是因为退不掉,所以窦女士明显有些憔悴。

也不是多有钱,就是听说折扣大,所以动心了。”窦女士表示,自己27日到中升宝马4S店后,一名雷姓的销售顾问接待了自己,并告知宝马2系旅行车系列218i领先型正在做活动。

这款原车价23.98万的宝马,享受了6.2折的员工价后,裸车价格为14.867万元。

我算了一下,便宜了9万元,还是可以接受的呀。”正当窦女士对价格感到满意的时候,销售顾问赶紧表示,要想享受这个价格,就必须接受按揭贷款购车的方式。“价格让我对这款车型很感兴趣,就和她商讨优惠方案。在讨论过程中销售顾问告诉我现在店内有一个优惠套装,18000元包括6年整车质保6年保养以及贴膜、脚垫尾箱垫等。她说这个套装非常划算,不是强制购买。

最后,双方商量好了15万的裸车价,但必须按揭,同时加装精品套装、vps、保险、购置税等,达成了协议后,窦女士签了汽车销售合同,并交了1万元订金。

等回到家,我就冷静下来了。”窦女士表示,自己和家里人商量了一下,觉得车买急了。而且加装的那些套装也没什么意义。

第二天,窦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回到了4S店。不过当初接待自己的销售顾问表示,说好的价格不好更改了。

而且,如果窦女士不想要车,之前的订金也不能退。


经销商:

还是可以谈,但以合同为准

6月3日中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来到了位于九滨路的重庆中升宝马(宝驯)4S店。

对于窦女士退款,该店的林姓负责人表示,一切都只能以合同为准。至于窦女士提出的更改合同也好,退款也好,都需要其本人来详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4S店和窦女士分别提供的汽车销售合同上看到,这份编号为003126的合同确认了交易的车辆为订货车辆,成交价格为16万5460元。订金为1万元。

同时,双方按现货车辆的方式付款。也就是窦女士在本合同签署时支付订金1万元,且于合同签署日起3日内须提供完整按揭资料,自取得按揭货款批复15日内支付首期款,合同全款到账后方能办理提车手续。

同时,该合同也提到了违约责任。

窦女士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各期车款,每延迟一天,经销商就有权向窦女士收取延迟付款数额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延误超过10天,经销商有权以书面或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形式通知窦女士解除合同,所收取订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我是第二天就回去找他们了,他们怎么能说我违约了呢?”窦女士表示,自己很无奈。“而且我第二天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店内还说当时我和他们签合同,现场是有录音的。我就很气愤。

对于双方的问题如何解决,中升宝马经销商表示,他们会协调,但具体还要窦女士自己确认。

截止6月3日下午6点钟,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窦女士处了解到,目前中升宝马经销商没有就相关问题答复自己。并且,自己在3日下午又去了一趟4S店,相关工作人员以不在店内为由,拒绝和自己进行协商沟通。

定金和订金,到底该如何区分?

对于上述情况,重庆律师张庭源表示,支持窦女士进行维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拿到的一份由中升宝马出具的编号为3097474的收款收据显示,该公司收到了窦女士订金1万元。

张律师表示,“定金”和“订金”虽然同音,但是意思不同。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在法律层面,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

张律师提醒,购车合同一般都是销售商事先拟好的格式合同,很多条款都是根据有利于销售商一方制定的。

因此,在签合同前,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内容条款,防止合同陷阱。格式合同并不意味着不能更改,消费者对于合同中条款有异议的地方,可以跟车行协商,重新拟订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条款。

此外,定金与订金二者不一样。经销商说法不对,建议讲清楚,协商解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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