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调整”+“统筹”专项资金培育特色小镇

14.09.2016  23:36
  将原市级中心镇专项资金调整主要用于培育特色小镇,统筹旅游、扶贫、文化、农业、商贸、环保等市级其它专项资金培育特色小镇。
  近日,市财政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部门,就贯彻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培育特色小镇的部署作出上述安排。
  从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看,市财政将通过奖补措施,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小镇打造成为“产、城、人、文”四位一体的特色区域。
  特色小镇,是指具有特色资源、特色产业、特色风貌,文化底蕴深厚、综合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小城镇,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纽带、小载体大创新。
  按计划, “十三五”期间,重庆将建设3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小镇示范点,推动形成一批产城融合、集约紧凑、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特色小镇。
  “特而强”,是培育特色小镇的要义。市政府要求,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布局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功能拓展区二环以内区域。都市功能拓展区二环以外区域以补充完善都市区功能为导向,培育旅游小镇和服务小镇;城市发展新区以补充完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主战场功能为导向,发展产业小镇、旅游小镇和服务小镇;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突出民族民俗民风等特色,发展旅游小镇、产业小镇和服务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