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制度性变革提速精准扶贫脱贫

26.08.2015  17:22
  2017年底脱贫任务基本完成、2018年“打扫战场”,重庆扶贫攻坚进入倒计时。要啃下贫困“硬骨头”,必须“升级”财政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
  8月26日,市财政局召开财政扶贫工作专题会强调:拿出过硬办法,采取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前调度等方式,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加强财政扶贫精准度和精细化,将财政资金用到真正贫困人口身上,将财政政策落到真贫的根子上,既“输血”更“造血”,既摘“穷帽”更拔“穷根”,确保贫困区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夯实贫困区县和贫困群众致富发展基础。
  公共财政是限时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市财政局明确提出“三个确保”:确保新增财力75%以上用于区县重点向贫困区县倾斜;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主要用于贫困区县;确保贫困区县人均财力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增强贫困区县扶贫攻坚财政保障能力。围绕这一目标,跟进实施了一系列制度性变革。
  脱贫“摘帽”过渡期补偿。对原向贫困区县倾斜的社保、收入分配、基础设施建设等20余项政策,比例不变、力度不减,并分步纳入五大功能区转移支付,不与贫困“帽子”挂钩。对专项用于贫困区县、贫困人口的10余项政策,设置脱贫“摘帽”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总体不变。在三年扶贫攻坚期,市级新出贫困户、贫困人口政策,原则上贫困区县承担部分全部由市里出资。
  转移支付与人口转移挂钩。将城镇化变动率纳入转移支付分配,激励区县特别是贫困区县加快城镇化,引导农村人口向县城、小城镇转移。将贫困村、贫困人口减少纳入转移支付分配,鼓励区县加快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减贫步伐。将承接地接受转移人口纳入转移支付分配,增强其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财政扶贫投入整合使用。市级加大切块力度,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相近的跨部门资金予以整合,对职业技能培训、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资金实行一个部门牵头管理,统一政策标准、统一项目安排、统一资金拨付。鼓励区县整合统筹,开展贫困区县资金整合试点,对支农、教育、社保、卫生等民生资金,由区县结合实际,统筹整合用于落实扶贫攻坚目标任务。
  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市财政局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市财政负责与市级各部门协同配合,重点推动制度机制的设计优化、资金分配的整合倾斜、扶贫政策的指导监督;区县财政负责围绕当地扶贫攻坚任务,探索有效途径,重点确保财政扶贫的政策目标到位、资金落实到位;乡镇财政重点从政策实效上调查研究、查找漏洞、建言献策。
  阳光晒钱、群众评判。各级财政配合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对落实到项目的资金,确保项目落地,加强动态监管;对落实到人群的资金,精准扶贫对象,严防道德风险。推动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信息的全方位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专项评价、奖优罚劣。每年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及效果进行专项绩效评价,将资金使用绩效、监管效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对减贫比例高、整村扶贫推进好的区县给予重点支持。
  理论上的财政制度性变革无疑对加快扶贫攻坚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只有那些直接而快速地影响和改变贫困群众生活的制度性变革实效,才会被农民们记住和感慨。市财政局要求,各区县财政要务实作为,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理念和新要求,从解决贫困群众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具体问题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将财政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不要“锦上添花”而要“雪中送炭”,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通过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提高扶贫的精准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让贫困户不愁住、不愁吃、不愁穿、有稳定收入来源和教育医疗养老有保障,切实提升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自我发展能力。
  随着2017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的节点不断迫近,扶贫工作进入了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可谓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市财政局要求,全市财政要深入算好市情账、任务账、时间账,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重大的发展问题、重大的民生问题,处理好市场、政府与个人的关系,把握好财政的边界条件,既不越位、又不缺位、更要补位,集成资源、集成力量,坚决限时打好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