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限时让支农资金形成实际支出

07.03.2016  15:24
  市级收到中央专项资金文件15日内原则上将资金均切块到区县,区县接到专项资金后最迟30日内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近日,市财政局就加快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执行中作出限时要求。
  财政资金如果迟迟形不成实际支出,会给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带来极大影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使财政资金“钱尽其用”,对于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重庆“欠发达阶段、欠发达地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农村,做好“三农”工作任重道远,每年用于“三农”的财政资金规模较大。如何让支农资金最大限度地“动起来”?市财政此次从落实主体责任的角度,提出了三条明确措施。
  市财政提前下达的2016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市级主管部门须在3月15日前印发指导意见,未印发的,区县可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以前年度要求,结合实际安排使用。
  市级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中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收到中央专项资金文件15日内提出分配意见商市财政局,原则上资金均切块到区县,逾期未提出的,市财政直接切块到区县或将资金和分配责任下达到主管部门。
  支农资金分配时,市级主管部门已明确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区县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未明确的,区县接到专项资金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同时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报市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备案。
  需要强调的是,强化支农预算执行,并非意味着随意花钱,而是要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市财政局重申,各区县不能重执行轻管理,要继续严格执行各项支农资金管理的办法规定,将资金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